0$房天下问答|我买的是二手房,在公积金批贷后需要办理过户,当时签合同时约定,在9月底的时候付给卖房除了定金以外的首付款,但是卖家说让我现在先提前付给她一部分,之后剩下的那部分打欠条,9月底再给,这样我有风险吗?$https://m.fang.com/ask/ask_1186552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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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二手房,在公积金批贷后需要办理过户,当时签合同时约定,在9月底的时候付给卖房除了定金以外的首付款,但是卖家说让我现在先提前付给她一部分,之后剩下的那部分打欠条,9月底再给,这样我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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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oufun-s121342695
发布于2015-09-08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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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华
经纪人
有风险,不建议这样操作!实在是没办法,咱要是通过大我公司签约的话,咱们可以把钱先放在银行做资金监管,有我公司担保给你出这笔钱,咱这边既没有风险,也帮助业主解决了事情,挺好的!更多详情热线:1338107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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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月
经纪人
白纸黑字写明白了就可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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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吉华
经纪人
15710718567来电可以解决更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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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经纪人
一、从风险上来讲,您没有什么太大的风险,因为您和业主在买卖合同上已经约定了买卖事宜,所以买卖房屋已经成为了既定事实,至于钱早付几天也没有什么关系。另外,不是打欠条,您可以让业主给您打收条,收条上明确标注还差多少钱首付款,什么时间再付。现在我估计是业主着急用钱,才会向您提出要求,从长远的眼光来说,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如果您有能力的话,可以帮助他。 二、从合同法上来讲,你可以拒绝业主,因为在买卖合同中你们已经约定了付款时间和金额,现在业主提出的要求是属于条款之外的附加请求,选择权在您,给不给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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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xiaoxiao06
丨Lv 5
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成都房小小,这是一家专业的房地产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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