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二手房
  • 我买的是二手房,在公积金批贷后需要办理过户,当时签合同时约定,在9月底的时候付给卖房除了定金以外的首付款,但是卖家说让我现在先提前付给她一部分,之后剩下的那部分打欠条,9月底再给,这样我有风险吗?

    定金 二手房 卖房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soufun-s121342695

    发布于2015-09-08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刘松华 经纪人
    有风险,不建议这样操作!实在是没办法,咱要是通过大我公司签约的话,咱们可以把钱先放在银行做资金监管,有我公司担保给你出这笔钱,咱这边既没有风险,也帮助业主解决了事情,挺好的!更多详情热线:13381073447
    +1 2015-09-08 举报
  • 李春月 经纪人
    白纸黑字写明白了就可以了啊
    +1 2015-09-09 举报
  • 刘吉华 经纪人
    15710718567来电可以解决更多问题
    +10 2015-09-08 举报
  • 刘洋 经纪人
    一、从风险上来讲,您没有什么太大的风险,因为您和业主在买卖合同上已经约定了买卖事宜,所以买卖房屋已经成为了既定事实,至于钱早付几天也没有什么关系。另外,不是打欠条,您可以让业主给您打收条,收条上明确标注还差多少钱首付款,什么时间再付。现在我估计是业主着急用钱,才会向您提出要求,从长远的眼光来说,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如果您有能力的话,可以帮助他。 二、从合同法上来讲,你可以拒绝业主,因为在买卖合同中你们已经约定了付款时间和金额,现在业主提出的要求是属于条款之外的附加请求,选择权在您,给不给都行。
    +1 2015-09-08 举报
  • fangxiaoxiao06 丨Lv 5
    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成都房小小,这是一家专业的房地产经纪公司。
    +1 2015-09-0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