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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遗产(房产)继承过户的问题

    2004年我父亲和我母亲购买了一处房产,父亲持有正本母亲持有副本。家中还有我和姐姐两个女儿(我和姐姐都已婚) 我父亲于2008年因病去世,母亲也已经改嫁。近年来由于我在外地购置房产,姐姐家的孩子也生病都需要钱,我母亲决定将家中那处房产变卖,我在外地办理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我姐姐也在家里过同样办理了放弃的公证,此时应该我的母亲自然已经成了唯一继承人,这时候我们再出售此处房产的时候,房管局的办事人员说,不可以由我母亲直接过户给买我们二手房的那个人,必须还要我母亲再去公证办理一个房产证(证上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才可以过户卖给其他人,由于我和姐姐已经办理了放弃遗产继承,为何还要我母亲再办理一次呢(据说我母亲办理她独自一人拥有此房的公证费非常的贵,按照房屋面积计算的)请问这样合法吗 ?能否省略此步骤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产公证 房屋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tuxiaojing

    发布于2015-09-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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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helizigg 丨Lv 2
    你这个需要先把你父亲的50%产权继承到你母亲名下,这样房产证上就只有你母亲一人了,就可以办理买卖手续。公证费1.1%,0.9%,要看你的房价而定。 明信公证处房屋交易网络直通车已经上线,真正的便民、免费办理过户、贷款手续。欢迎咨询!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B座21楼明信公证处法律服务部
    +1 2015-09-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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