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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这样的收费合法?

    开发商滥收费合法?开发商与业主在签《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同一天签了一《补充协议》,规定: “商品房价款总金额中未包括房屋的接入改装及相关税费,乙方应于交房前向甲方足额支付,其中房屋的具体计费标准为1、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入户费600元。2、远程抄表改装费:800元/户,接入、改装费合计1400元/户” 。向业主解释是为其他部门代收费。但水电等房屋基础设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计入成本,已包含在房价中了,任何电信运营商不收“入户费”,远程抄表改装费开发商借口原设计图纸上设计的是机械水表,后因政府政策调整现改为电脑抄表,所以收取改装费,不存在电话、宽带入户费、远程抄表改装费代收问题。有线电视400元确实代广电部门收取。请问这样的《补充协议》有效吗?业主可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商品房购销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同一天签合法?如设计时是机械表后改为智能水表,这样的投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合法?需要缴纳机械表与智能表的差价交改装费? 北京市

    房价 电视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雅舒舒

    发布于2015-08-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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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duicuo 丨Lv 0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补充协议有效的。
    +1 2015-08-30 举报
  • 艾斯比保龄 丨Lv 4
    这是代收费,靠合同约定来约束。且代收后各项费用具体支出是多少是得可再进行结算的。至于不合理的收费和不存在的所谓代收项目可向住建局的物业管理处科室查询和投诉。
    +1 2015-08-30 举报
  • 点点心灯 丨Lv 1
    向物价局举报开发商乱收费,
    +1 2015-08-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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