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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延期交房但却让我按照交房通知书上的日期交物业费

    新买的商品房,在2013年五月份交了首付办理了购房手续,合同上写了交房日期在9月30日前,但是开发商一直说我的贷款没下所有不交房,到了12月24日物业通知收房,我去办理手续,发现为的房子窗户玻璃里面有水(玻璃密封性不强),大门锁是坏的,厕所漏水,所以没有当场办理收房,由于着急装修,多次去物业沟通,均为修理好,时至今日房子的厕所防水才修理完毕,窗户玻璃还是没有修好,物业表示还需要三天可以修好,但是物业费必须按照2013年12月28日开始收,我当场表示这是不可能的,但物业说和开发商沟通了,开发商不可减免,请问我的是否该按照12月28日缴纳物业费?我若不交是否合法?有哪条法律可以参照!谢谢 北京市

    物业费 购房 玻璃 物业 举报

    提问者:红色月牙

    发布于2015-08-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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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饭团爱亲 丨Lv 1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按照接管的这一个项目从提供物业服务开始的,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开发商的问题,如果是物业按照预期交房的时间进行物业服务,而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进行交房,这些费用就不应该向业主收取。
    +10 2015-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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