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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年婚内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总价7万。登记在男方名下。2005年法院分割房产判决双方各占50%份额。双方约定女方把所占的份额以8万元转移给男方,双方在江汉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现在房管局认为该房手续没办,认为凭判决及公证更改比房为男方个人全权所有。现在应怎么确认?想女方去房管处重签字是不可能,也联系不上,现在怎么办?

    2002年婚内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总价7万。登记在男方名下。2005年法院分割房产判决双方各占50%份额。双方约定女方把所占的份额以8万元转移给男方,双方在江汉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现在房管局认为该房手续没办,认为凭判决及公证更改比房为男方个人全权所有。现在应怎么确认?想女方去房管处重签字是不可能,也联系不上,现在怎么办?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价 二手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wandan0

    发布于2015-08-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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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uihurong 丨Lv 0
    本人办理过类似案件,可来电详细咨询
    +1 2015-08-23 举报
  • shi0072459 丨Lv 0
    建议诉讼确权
    +1 2015-08-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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