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02年婚内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总价7万。登记在男方名下。2005年法院分割房产判决双方各占50%份额。双方约定女方把所占的份额以8万元转移给男方,双方在江汉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现在房管局认为该房手续没办,认为凭判决及公证更改比房为男方个人全权所有。现在应怎么确认?想女方去房管处重签字是不可能,也联系不上,现在怎么办?$https://m.fang.com/ask/ask_1164928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1649282
共2个回答
-
-
-
suihurong
丨Lv 0
本人办理过类似案件,可来电详细咨询
-
-
-
shi0072459
丨Lv 0
建议诉讼确权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