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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有非住宅租赁合同其它约定事项手写增加条款没有在添加处盖章签字,而且添加的内容对乙方不利,这一条是否有效?

    公有非住宅租赁合同其它约定事项手写增加条款没有在添加处盖章签字,而且添加的内容对乙方不利,这一条是否有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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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yunge0208

    发布于2015-08-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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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dzxabc 丨Lv 0
    1、若房东亲笔写的,说明是房东真实的意思表达,有效力;2、若是其他人写的,就算房东当时口头承认了,但没有落实到签字承认上,一旦发生争议,你又不能举证证明其口头承认过,法官会推定该条款无效。
    +1 2015-08-19 举报
  • QQstar 丨Lv 0
    单方面增加是无效的
    +1 2015-08-19 举报
  • 小镇姑娘土土滴 丨Lv 4
    您好,如果对方擅自添加的条款,无效。
    +1 2015-08-19 举报
  • 别勾引我 丨Lv 4
    您好,一方擅自添加的,无效。
    +1 2015-08-19 举报
  • liansjs 丨Lv 0
    这要看是否当初签订合同时就有该条款,如果双方手里的合同都是如此约定,此条款就应是有效的。如果是事后添加的,你方不认可此条款应属无效条款。
    +1 2015-08-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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