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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了两年的合同,做了半年,不想做了,转给别人,房东

    签了两年的合同,做了半年,不想做了,转给别人,房东也同意给转了,别人给了押金,房东又来问我要五千块,我该给他吗?有法律提及这样的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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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欣屁屁

    发布于2015-08-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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