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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我在成都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面补充协议

    律师您好,我在成都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面补充协议上规定的8.20号交房,要是房东延迟到25号交房,我是否可以根据合同上面的违约收取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到了25号交房的时候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要求房东支付延迟的五天违约金,我在25号和房东交房的时候我该怎么做?我该是交房前还是交房后向房东提出违约金的请求呢?我是按照分期付款的,先是交了1万定金,然后交房当天追加10万定金,过户当天支付剩余首付款。要是我25号当天交了10万定金,就是说明我同意房东延期交房,然后不能提出房东违约的责任,我分析的对么?我就是想让房东赔偿五天的违约金,我在25号的时候该怎么办?请求律师帮忙出主意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定金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家有小小公主

    发布于2015-08-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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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upavisa 丨Lv 3
    你好,具体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1 2015-08-16 举报
  • fxj0808 丨Lv 3
    首先建议你交房时你所交的十万块钱最好不要写上定金,可写成首付款;第二,房东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建议你办理完毕过户后向房东主张。
    +1 2015-08-16 举报
  • 宋氏宗亲 丨Lv 1
    建议交房后主张违约金赔偿
    +1 2015-08-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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