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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一名银行员工,我们单位有揽储任务,我在外地的姐姐的钱在本地用我的身份证和名字存入,现在我们离婚

    我是一名银行员工,我们单位有揽储任务,我在外地的姐姐的钱在本地用我的身份证和名字存入,现在我们离婚,我老公说是我的名字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而且他也知道是我姐帮我揽储的钱,他自已的姐姐也说我们不可能有.我姐的钱不可能给他,我该如何办?该提供什么证据我姐姐才能保全她的存款?如果能找到证据倒好办.如果万一我姐存款时的证据没有了,我是否可以尽快让我姐取出钱后一年后再提出离婚,这样是否他就没办法分到属于我姐的存款了?

    共同财产 举报

    提问者:曾经沧海不是云

    发布于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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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iansjs 丨Lv 0
    这得提供证据,并从法律角度向法官充分说明才能把胜算的机会加大。一要有你说的单位有揽储任务,你姐姐用你名义存款的证据;二是尽量要提供你们不可能有这笔收入的证据。
    +1 2010-1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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