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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遇到的麻烦事

    亲戚(男)由于女方婚外恋于春节后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育有一子今年九岁半,离婚为协议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所有并负责抚养,屋内家具及家电归孩子所有,房子是亲戚单位的集资房(当时集资7万元),亲戚只有居住权儿无所有权,故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归属。现在女方家人又将女送回亲戚家,要求复婚,亲戚及女方都不愿意。女方亲戚为女方开具了精神分裂症证明,要求如果不复婚就要为女方留下房产,以供女方生活(女方无工作,无收入)。请问:1、如果女方真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还有法律效力吗?2、女方及其家人是否还有权利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3、房子是否属于财产分割的范围,是否可以给予女方?4、如果亲戚既不同意复婚,又不同意重新分割财产,我方有什么风险?5、女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对孩子还有没有抚养的义务,是不是应该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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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oStar影院

    发布于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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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高业壮 经纪人
    1、离婚是否生效只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女方是否正常,是否是她真实的意思表示,和她是否有精神疾病没关系。 2、如果离婚有效,就没有权力再分财产,如果无效,就要重新分。 3、不属于,因为没有所有权。 4、女方可能提起诉讼,诉讼要求复婚。那么连同精神鉴定后,法院会判决是否可以复婚。
    +1 2014-08-16 举报
  • ruyan329 丨Lv 4
    1、离婚是否生效只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女方是否正常,是否是她真实的意思表示,和她是否有精神疾病没关系。2、如果离婚有效,就没有权力再分财产,如果无效,就要重新分。3、不属于,因为没有所有权。4、女方可能提起诉讼,诉讼要求复婚。那么连同精神鉴定后,法院会判决是否可以复婚。5、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而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也是不能解除的。但是如果女方确实给抚养费有困难,那么你亲戚也可以让她不给或者少给,这是你亲戚的权力,但是不等于女方没有这个义务!
    +1 2010-1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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