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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是2004年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解答中的他处有房概念。一个是

    一个是2004年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解答中的他处有房概念。一个是2014年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的概念。2004年的他处有房指享受过福利性质的房子,而2014年明确写自己买的商品房也算。这两个机关最后如果打官司到底是根据谁为准?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拆迁补偿 商品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lightment

    发布于2015-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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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茶叶的味道 丨Lv 0
    动迁部门操作是按后一个!
    +1 2015-08-08 举报
  • 武幸福 经纪人
    安装最新指令为准
    +1 2015-08-09 举报
  • 城市麦芽 丨Lv 1
    按照最新的执行的 
    +1 2015-08-08 举报
  • leeloveit 丨Lv 3
    以市政府令第71号为准。
    +1 2015-08-08 举报
  • *雨希千寻 丨Lv 0
    你好,按照新的为准
    +1 2015-08-08 举报
  • 连划带拽 丨Lv 2
    你好,要结合当地拆迁政策的
    +1 2015-08-08 举报
  • 圆圆小姐2010 丨Lv 0
    按照最新的执行的
    +1 2015-08-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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