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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保护纠纷

    您好,95年原单位福利分房,因我的巨大贡献奖励我永久居住(有单位证明文件),产权是原单位。1999年单位解散产权转移,新单位新产权人让我腾房被法院驳回。2015年新单位新产权人现又让我住的这3居室按市场价7000元/月交占用费。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或标准交占用费?按什么价格交? 北京市

    物权 房产纠纷 产权人 产权 举报

    提问者:红枫之家

    发布于2015-08-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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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jimeking 丨Lv 3
    你好,一般不需要
    +1 2015-08-05 举报
  • 江南山庄 丨Lv 4
    你好,不需要。
    +1 2015-08-05 举报
  • 秦始皇2007 丨Lv 4
    您好!不需要交
    +1 2015-08-05 举报
  • luoli897 丨Lv 1
    你好,不需要的,
    +1 2015-08-05 举报
  • 真彩名片 丨Lv 0
    你好,这是不需要交纳的
    +1 2015-08-05 举报
  • wandan0 丨Lv 3
    您好,您对房子有永久使用权,不会因为单位变更而丧失使用权,所有无需缴纳费用。
    +1 2015-08-05 举报
  • wantongwz 丨Lv 4
    您好,您不需要交付费用。
    +1 2015-08-05 举报
  • 凡星乐屋 丨Lv 3
    你好,一般不需要的
    +1 2015-08-05 举报
  • a464033581 丨Lv 0
    你不需要缴纳占用费!
    +1 2015-08-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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