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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房合同纠纷

    律师,您好!   我于13年4/27号与买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但是买房的贷款恁证是其老婆的,当时老婆并于在购买合同上签名,另外买房与其老婆是在签合同之后结婚的,即5/6号,过户时让过户到她老婆名下,所以我拒绝过户,现买房控诉要求我过户。我拒绝的理由如下:1.过户人与签合同的人不一样。即使是夫妻,我认为还是有风险。请教律师,我的理由是否充分,如果上法庭,我是否胜诉。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浣花者

    发布于2015-07-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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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碧山天马 丨Lv 2
    你好:首先,你的担心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过户至谁的名下应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其次,你在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办理过户的时候,可以要求合同的相对方给你写一份办理过户的声明,要求对方明确房产的过户对象。
    +1 2015-07-31 举报
  • luckyagan 丨Lv 0
    首先你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至于过户到谁名下,应当依据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
    +1 2015-07-31 举报
  • 探索综合 丨Lv 0
    一般情况下,你的主张具有法律依据。详情应当考量个案。
    +1 2015-07-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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