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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产权证,承包商办理逾期

    从2011年7月份,第一次开了发票,并且签订合同:规定在60天内办理房产证。逾期就是违约咯,按合同来说应交付发房子购买价的0.5%。到现在2014年7月22日。按照法律来说房产公司应交付多少违约金。 北京市

    地产 购房 违约金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光头大哥2010

    发布于2015-07-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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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雨希千寻 丨Lv 0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1 2015-07-26 举报
  • fineyzhang 丨Lv 4
    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1 2015-07-26 举报
  • 刘源卿 丨Lv 0
    房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支付违约金。
    +1 2015-07-26 举报
  • Monica890328 丨Lv 0
    按合同约定支付
    +1 2015-07-26 举报
  • 心里就俄界 丨Lv 0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07-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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