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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建明会客厅

    给领导的一封信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周集乡谢河村跃进组村民,现向您反映我村支部书记王忠占用耕地,违规搞小区开发的事情。事实如下:1、暗箱操作强占耕地2010年春,刚上任支部书记不久的王忠就打起了我们组耕地的主意,想在我组地上建商品房出售,以达到从中赚取高额利润的目的。一开始,我组全体村民一致反对,无奈之下,王忠与开发商搞起了暗箱操作,就在我组中对开发商的亲戚以及户口迁到外地的几户做起了手脚,采用租借的办法,经过讨价还价,先后以每亩年租价800元左右、1000元左右、2000元左右、3000元左右等价格不等的价格签订了租用18年的协议,面积大约20亩,其他村民拒绝租借,结果仅建了30户。土地法规定,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以上几户未经全组村民同意无权以个人名义出租土地建小区。2、小区占地严重违法目前,全国上下都在胡锦涛总书记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俯耿碘际鄢宦碉为冬力作,但是王忠却不顾人民的利益,盲目建小区,一心想赚大钱。前任书记谢中绪在周塘公路北边规划了一个小区,已建起29户住宅。之后接任书记谢观彦又在我村桃园组规划了另一个小区,只建了6户住宅。现在王忠上台了,前两个小区一律作废,又开了一个小区,依据《 沭阳县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农村集中居住区启动建设报审的通知》第一条申报对象;近年已启动或即将启动建设的小城镇大型集中居住区,农村已建80户今年准备在扩建100户以上的集中居住区,京沪高速公路沿线集中居住区、今年新开工建设200户以上的集中居住区。为什么原有的小区不利用。小小的谢河村究竟要开多少个小区。况且在离我们很近的邻村(不到1公里)——胡庄村已经批准了康居示范村。我们认为应在已建小区上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再在100多亩的良田上盲目建设。3、砸了农民的饭碗我组现有人均耕地1亩多,其中大部分耕地高洼不平,遇到旱年高地上的禾苗就干死了,遇到涝灾洼地一片汪洋,农作物严重减产,甚至颗粒无收,唯有这一片地旱涝保收,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如果被建上小区,就等于砸了我们的饭碗四、无法无天执迷不悟小区开工时,我们村民先后到乡、县土地执法部门反映此事,乡土地管理所孙所长随后到工地来叫其停工但是没停,后来县土管局派毛队长到工地上送来停工通知书,结果只停了不到2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三十六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为何停不掉,原来是送了礼。据开发商说,在举行开工典礼时就花了3万5,送礼5万。(有附件为证)五、弥天大谎骗百姓周集乡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谢河新建小区是经县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已与所有被占地农户达成了用地协议;村支部书记王忠说,谢河新建小区的手续齐全。后来,我们先后到县土地、建设、规划、康居办等有关部门咨询,他们都说没有任何批文,更不要说县人民政府批文了。据我们了解,开发商与用地农户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只是口头协议,租期18年,农户只打了租金临时收据。原来是乡、村两级完全在欺骗百姓。我们请求领导在百忙之中能抽出一些时间来关注此事,并尽快派人前来调查,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耕地。此致敬礼沭阳县周集乡谢河村跃进组村民2010年8月 北京市

    提问者:郑凯丽

    发布于2015-07-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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