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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开发公司逾期不按合同退还押金

    本人在广东东莞于3年前预定购门面商铺一套,面积约29个平方,当时因房产开发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贷款,不能进行销售处理,便以租赁方式进行.租赁合同第13条中提出:我方于2013年5月31日以后发书面形式提出退租的,将于15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房租及同期利息退还.但从2013年6月8 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至今已过40多天,该房产公司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依合同执行.请问此例是否违反合同法,并如何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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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家居达人

    发布于2015-07-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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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fanny_zung 丨Lv 6
    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你可以委托律师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2015-07-20 举报
  • kitanaIrelande 丨Lv 5
    建议委托律师发函催促,无果的,诉讼解决。
    +1 2015-07-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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