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自用住房出租给乙方进行旅社经营产生房屋租赁纠纷?

    自家一套房产(四层楼)租给乙方进行宾馆营业活动,合同约定租金一年一交且随行就市,协调价钱。今年7月到期乙方该交付房租但故意避而不谈且态度恶劣,经过不是很愉快的沟通后,乙方(两个合伙承租人)于八月中旬同意,在去年基础上租金上涨一千,一星期内交付房租。但是过期仍未交付。于是甲方(我们)关闭房屋大门,禁止乙方继续进行旅社经营活动。现在已经打官司到法庭,有认识的法院人士说我们当时关乙方的门阻止其经营是不合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赔偿。请教各位知乎er此判定的依据是哪条法律,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做能够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拜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租房 房屋 房租 举报

    提问者:在冬天凝固

    发布于2015-07-2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