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本人在十五年前和前妻共同购买了两层宅基地房,没有过户,现在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现和前妻离婚,协议楼上

    本人在十五年前和前妻共同购买了两层宅基地房,没有过户,现在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现和前妻离婚,协议楼上我的,楼下是前妻的,那样我们可以分户吗?怎样办手续?谢谢! 北京市

    宅基地 过户 举报

    提问者:扫地大妈妈

    发布于2015-07-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wudezhen 丨Lv 0
    你好!建议你们先将宅基地过户到你们名下,再协议离婚分割房产。协议离婚不成,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房产。如需帮助,可致电。
    +1 2015-07-16 举报
  • DeliaYK 丨Lv 2
    咨询当地派出所、
    +1 2015-07-16 举报
  • zdz8904 丨Lv 1
    到户籍部门办理的
    +1 2015-07-16 举报
  • 瘦得雷同 丨Lv 2
    先要确定该宅基地房屋为你们所有,然后在根据你们的协议来分户
    +1 2015-07-16 举报
  • qyhself 丨Lv 3
    具体的到户籍部门办理的
    +1 2015-07-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