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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2003年公证转让,未过户,今年买主要过户,协

    房屋2003年公证转让,未过户,今年买主要过户,协议中有一条: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乙方入住该房后,所发生的电视、卫生费由甲方垫付,然后由乙方据实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与甲方结清。所涉及水电费乙方入住后,由乙方承付,乙方入住前的水电费由甲方承付.乙方从2012年才补给甲方水电费,直到现在基本补齐.造成甲方再购房需承担二套房贷款利率压力.乙方是否违约,甲方能否不过户和收回房尾 北京市

    购房 电视 房屋 水电 举报

    提问者:yeqinleaf

    发布于2015-07-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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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江山好的很 丨Lv 0
    您好!甲方不可拒绝过户和收回房尾,而应按照购房合同与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对于乙方延期补给水电费,甲方可要求乙方交付违约金。
    +1 2015-07-14 举报
  • 泥娃娃面娃娃 丨Lv 4
    不能以此抗辩收回房屋,对对方逾期补缴水电费违约问题,可以主张违约金,但有两年时效限制
    +1 2015-07-14 举报
  • yangbo6847 丨Lv 4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1 2015-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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