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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企业如何最大程度的规避经营行为上的法律风险?

    一、说明:以上法律风险是基于建筑市场三法两条例范畴内的法律风险。(题主是法盲)二、背景:快速开发型的房企,尤其是涉及国有资金的,基本是应招未招、无证施工,同时为了尽快开工,桩基、围护等分部分项工程都是建设单位单独发包而未纳入施工总承包。在建设阶段,幕墙、门窗、人防设备、消防等单位也时常是建设单位单独发包,上述中标单位往往还承担着深化设计任务。三、遇到的问题:分包应当以何种形式纳入总包以规避经营行为上的风险?设计总包备案时应当考虑哪些问题以避免后期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送审是遇到的麻烦,比如深化设计合同未备案无法送审,若要备案还需单独招标等很蛋疼的麻烦? 北京市

    地产 房屋备案 房地产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小島妹兒

    发布于2015-07-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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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ongable 丨Lv 4
    个人认为对房地产企业来说,严格依法经营才能规避法律风险。因为,建筑市场真的只需要你说的三法两规范吗?我见过的房地产公司,大至全国房企,小至县城房企,真的是各种不依法经营。
    +1 2015-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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