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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买的房产因不可抗力违约,开发商赔付的违约金该怎么算?

    我家在2010年3月四川江油购买一商品房。因为江油挨着北川,08年地震很严重,而开发商是在07年底08出已经建房地基,合同规定是2010年10月交房,如今到今天2011年8月24才说8月31交房违约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3赔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说因为地震是不可抗力影响了工期为由不支付违约金。可是我是在2010年3月买的 ,这怎么分析呢?如果支付违约金那么是不是 交房当时就要支付呢?谢谢你们!!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商品房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iai840812

    发布于2015-07-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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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fuminj 丨Lv 0
    是的啊 可是他老说因为地震 是不可抗力啊 因为很久就开始打地基了 哎 遇到了
    +1 2015-07-14 举报
  • merry_leung 丨Lv 2
    初步分析可以大概看出来: 1、开发商的预售证是在08年地震之前拿到的,所以房子在地震之前就开卖了; 2、你签的购房合同是地震之前拟定的,虽然你是在2010年签的; 3、这事基本怨不得开发商,得怨万恶的房地产备案制度; 4、本人操作这些年,真没见过客户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的——即便开发商违约,散户的维权成本太高; 5、本案的可操作建议:联合一些别的散户,心平气和地找开发商谈,再签附属协议,约定交房时间——因为即便遇到不可抗力,这交房时间也不能无限制地拖下去; 6、若开发商再违反附属协议,那时候再撕破脸也不迟,目前忍忍。
    +1 2015-07-14 举报
  • tony2288 丨Lv 0
    开发商挺逗的,呵呵。2010年10月之后,可随时主张违约金。
    +1 2015-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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