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装修后入住半年,前后三次爆管,未进行水改造,均为预埋管道。开发商是否可以以已装修而脱责,如何维权?

    购置九龙仓物业一处,13年9月交房,装修后14年7月左右入住,从12月开始,房屋进水主管道爆管两次,4月客厅地板下方预埋水管再次爆管。后与物管进行协调,由于开发商整改办已撤场,前后沟通数次整改办到现场后确认问题,表示装修后出现问题不归开发商所管。客厅下方水管预埋在楼板之间,装修期间几乎无法碰及,经和装修公司沟通,造成原因可能为预埋期间水管变形或水管质量问题导致破裂,在与整改办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期间,对方表示从未发生该类情况,一口咬定是业主装修过程中导致破坏。禀着尽快解决问题的态度,业主表示愿意配合找到装修负责人到现场,敲开地板判断责任方,整改办人员表示他们不负责任,由业主自行解决。后再三推阻,以没空没人员等理由拖延时间,表示一周后再看时间确定是否由他们开挖地板。后拒绝接听电话。事情至此陷入死胡同。问题1:装修前开发商要求业主自行对水管进行打压,签了免责的单单,作为业主方,抛开专不专业懂不懂其中就里不说,开发商是否能就此作为自己不用对建筑质量负责的理由?问题2:装修后开发商是否就结束了对房屋质量负责的责任?问题3:多次出现爆管问题,如何要求开发商尽快解决问题?客厅家具及墙壁因泡水多处变形,不要求赔偿,只希望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业主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督促和维权呢?同为房地产从业人员,深感与开发商交涉的难处所在,模凌两可的太对经常让简单的问题一拖再拖,期间打过12315,表示可投诉住建委,但住建委的投诉电话从来没有接通过。业主期间经常由于对生活的影响和巨大的时间成本,大多选择妥协,可能也是吃准了这样的态度,在这场耗时耗力的竞争中,业主对开发商这种鸡蛋碰石头的行为从来就没赢过。 北京市

    管材管件 物业 客厅 装修公司 举报

    提问者:bg4qac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hardy1130 丨Lv 0
    找律师控告开发商,同时将物业作为连带责任人。同时或单独找当地的新闻部门爆料,让舆论给开发商施加压力。创建于 2015-04-25
    +1 2015-07-13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