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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借钱不还,我有他项权证,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如何通过出售债务人房产收回债款?

    债务人欠我10万元,我有他房产(无贷款)的他项权证。现在债务人还不出钱,打算出售房产来偿还债务,但不希望通过法院来执行。由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解除他项权证,相当于解除了我的保障,请教是否有安全的手段来保证我收回债款?我做了一些功课,了解到一个可能的流程是:1. 我与债务人签订委托售房合同,债务人全权委托我来售房,售房所得10万给我,剩余款项给债务人;2. 办理售房委托合同公证;3. 我(通过中介)售房;4. 我与买房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5. 买房人办好贷款手续并付首付给银行;6. 房屋过户;7. 买房人持房产证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8. 银行放款,10万给我,剩余款项给债务人。如果这个流程可行,我有几点疑问:a. 步骤8是否可以实现,银行能不能不通过债务人直接将部分款项打到我账上。b. 哪个步骤需要解除他项权证。一旦解除他项权证,我觉得保障就失去了。但距离银行放款还有好几步。如何消除过程中的风险。c. 步骤2的公证有无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能否在过程中单方面解除委托。d. 如果交易失败,能否保证再办回他项权证。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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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一路畅行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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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afljwofa 丨Lv 0
    1.你可以在委托公证里写明有权代收房款,包括贷款2.一般是办理贷款前,最迟过户前.3.有的地方可以做不可撤消的公证委托,有的地方不行.咨询当地公证处.4.看你执行到哪一步骤了.
    +10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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