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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房毁约有什么风险?买家已经下10万定金了!?

    今年4月之前,深圳房屋还未大涨的时候,想把老婆婚前买的前海房子卖了,卖800万左右,卖了还了贷款纯赚400-500万!后来和买家签了协议,定金交了5万当时嫌他给的少,估计买家也是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后来补充了10万,在中介那签的合同补充条款(纯手写,双方签字盖手印,中介公司也签字做证明)写的是订金,并按我要求写明如果毁约,双方不得要求房屋总价*20%的赔偿。因为买家不是首套,给一个月时间买家去准备首付金!后来深圳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价格涨的太快了!一周涨10%都不夸张!5月初已经涨到近1000万了!后来我就不想卖了,虽然我知道没诚信比较恶心,但是是200万啊!我愿意赔偿买家,但是买家不肯,非要买不然和我打官司!请问各位律法大牛,我这种情况,按照法律应该需要补偿买家多少?我朋友说手写的没在公证机构公证的合同补充条款不算数,这是真的吗?那是不是我得赔偿他总价的20%? 北京市

    房价 定金 房产纠纷 贷款 举报

    提问者:cuipengzr85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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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da7777a 丨Lv 3
    既然已经不得要求违约金,解除合同双倍定金返还,赔他十万吧
    +12 2015-07-13 举报
  • 发高烧rgre 丨Lv 0
    “虽然我知道没诚信比较恶心” 千万别这么想,你不想卖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当然事后需付双倍定金等),这生意并不是因为你的原因没做成,而是因为买家当时没立刻把所有首付拍在你面前。最后,做生意,千万别想道德那些没用的东西,伤钱。
    +11 2015-07-13 举报
  • xiaoweilai 丨Lv 2
    一般合同中有关于“定金、订金、违约金”的条款,手写的效力要高于本身条款的效力。定金是卖方违约返还双倍,如果有违约金条款的,原告可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0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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