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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自留地归属?

    农村的自留地话,在早年属于我们家庭中父母和4姊妹的,现在,父母死了,我们都嫁人了。自留地还该不该我们管?因为的话,在父母这边的山都还是我们可以管的,有使用权的。因为父母死后一直没人管,现在自留地被建了公路。没人通知我们子女,大队的队长说收回去了。问,现在自留地的使用权还归不归我们子女?,队长算不算非法占有?能不能叫队长赔偿? 北京市

    自留地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落落鱼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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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永康集团 丨Lv 4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1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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