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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tt2010
丨Lv 2
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即“统一缴存,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 按照建设部,政府监督”、改造等项目、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也可以自己交到房屋属地房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可以由开发商代收,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专户存储。 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左右缴纳,房屋转让时,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不得挪作他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业主决策,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专款专用。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