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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高层商品房,开发商以次充好

    我是马鞍山的一位普通购房者,因为购买马鞍山十七冶开发带商品房:xxx.6月3底验房,和众多业主们发现,电梯不是合同上标注的品牌:xxxx,而是杭州西奥.合同上有规定,设备不符,必须恢复.开发商说更换不了,要以电梯差价补偿业主..我们不同意.走法院起诉,我们能赢吗? 北京市

    购房 验房 商品房 电梯 举报

    提问者:蓝衣网

    发布于2015-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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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狡狐 丨Lv 3
    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是一种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 2015-07-07 举报
  • tonnydu2010 丨Lv 8
    人处理一下,这很重要了,
    +1 2016-04-18 举报
  • tonnydu 丨Lv 8
    没有办法了,
    +1 2016-04-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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