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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逾期交房 想退房

    2013年10月份在烟台高新区购买一套住房,2014年1月开始按揭贷款,购买住房时与售楼处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是2014年12月31日前交房,2014年12月前售楼处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交房时间逾期到2015年6月30日,但是到了2015年6月30日还是没有通知我们交房,我们业主也去售楼处找过,售楼处给的回复是领导通知到2015年10月交房,逾期10个月,合同中有规定逾期180天以上交房,买房可以解除合同,请问我们可以退房吗,我们退房的话,一年半的银行贷款利息应由谁承担,具体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开发商,并且胜算多少,谢谢回复!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洛克登入

    发布于2015-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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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出水^_^芙蓉 丨Lv 0
    可以起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利息)。
    +1 2015-07-07 举报
  • 永盛通讯 丨Lv 3
    你好,可以要求退房,胜算大
    +1 2015-07-07 举报
  • sfqliftx 丨Lv 4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退房的。我是芝罘区律师,如需帮助,可直接联系
    +1 2015-07-07 举报
  • 般节节节高 丨Lv 4
    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需要帮助请联系专业律师
    +1 2015-07-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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