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在睢宁买了幸福小区二期,钱是交给开发商手里的,而且他们给我开的发票上也少写了几万块钱,(来自睢宁昌平幸福小区小区)

    另外有张协议,上面写了房款已全部付清。请问这样手续管用吗 北京市

    购房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九九公主

    发布于2015-06-2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