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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上海人)在2010年初与女友(非上海,现在是老婆,当时还没结婚)共同购买了一套一手房,2011年中的时候办理的产证,之后2015年又购买了一套小房子。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已限购?还能再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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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oufun-s311701890

    发布于20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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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邱呈瑶 经纪人
    按照现在的政策来算的话,您这种情况是属于限购之内的,除非您卖掉一套房子,或者购买不限购不限贷的房子才行,比如:法院拍卖房,或者是酒店式公寓!
    +1 2015-06-21 举报
  • 石闯 经纪人
    限购了,要卖掉一套或者可以买那种酒店式公寓
    +11 2015-06-21 举报
  • 袁坤 经纪人
    限购了,要卖掉一套或者可以买那种不限购,不限贷的。
    +1 2015-06-20 举报
  • 朱红 经纪人
    不能买了,以家庭算
    +1 2015-06-20 举报
  • 王葱葱 经纪人
    双方之要有一方是上海人,就算做上海家庭,可以购买两套,所以你已经限购了
    +1 2015-06-20 举报
  • 金明飞 经纪人
    在限购之前与父母共有两套房子是可以的,而你现在结婚了,与你的妻子算是一个家庭单位,在这个家庭单位内最多只能有两套房子,所以你现在是限购状态。
    +1 2015-06-20 举报
  • 尹浩 经纪人
    限购了,不能再买了
    +1 2015-06-20 举报
  • remember5201314 丨Lv 1
    以家庭为单位,您上海户口,名下已经有2套,已经不能再购买房子!
    +1 2015-06-20 举报
  • 许晨 经纪人
    你已经限购了
    +1 2015-06-20 举报
  • 杜祥礼 经纪人
    好吧,你已经限购了。你可以考虑置换。
    +1 2015-06-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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