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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房签约后对方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不付款

    律师,您好!我(甲方)有一套房于3月底和买家(乙方)及中介(丙方)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签合同时乙方当场支付给甲方2万元定金,合同约定乙方在贷款申请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配合中介办理过户手续,甲方签字后,乙方交付甲方购房首付款,银行见乙方收件单或房产两证20日内直接将乙方贷款金额打至甲方账户。同时约定: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全部房款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我于3月27日配合乙方办理了贷款手续,4月10日贷款就审批下来了,但时至今日,已有2个多月,乙方一直未与我去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与中介也未与我联系,我去过几次电话催,中介说也在催,乙方说首付款未凑齐,让我再等等。请问杨律师,乙方算不算逾期不交付房款?逾期是从贷款手续办下来算起吗?还是说逾期是以办过户手续的日期计算,所以因为还没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不算逾期?两个月已经给我造成了损失,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定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liuyue0104

    发布于2015-06-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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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月下徘徊 丨Lv 0
    约定的是甲乙双方配合中介办理过户手续,甲方签字后,乙方交付甲方购房首付款。所以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限期办理过户,否则乙方逾期就是违约。
    +1 2015-06-14 举报
  • dongsu4 丨Lv 3
    对方逾期未付房款,构成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1 2015-06-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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