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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工作调动至外省,现在外省的居住地已婚,并且以妻子的名义用在当地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尚未还清。户口还是留在青岛,是否可以提取在青岛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来偿还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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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iuyue0104

    发布于2015-06-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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