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房产还是夫妻房产?
1998年,我和妹妹从外地来上海工作,落的都是上海集体户口。2002年,我出上海工作,为了放户口,于是按揭购买了一套居民房,首付款我拿出大部分钱,另外又从我妹当时的男友处借来几万元钱(当时我反对从她男友处借,我妹妹却很积极)。办房产证时我妹妹擅自把她自己的名字也放上去了(当时我在外地不知道她这样做,后来看到房产证才晓得),这样我理所当然的成为第一贷款人。户口中当然也有了我妹妹的名字(我们户口都从集体转到了这套房中)。04年五一劳动节,我妹和男友结婚。这样也成为了这套房产我心病的开始。04年7月份,我还完了借我妹男友(这个时候应该是妹夫了)的钱,拿回了欠条。从02年10月开始还第一笔按揭,到2008年初最后一笔按揭,都是我自己负担的,都是从我的帐户里转出的钱(银行有记录),我的收入证明也能够证明我足足有能力每月还按揭(工资的三分之一不到,后来更是6分之一不到)。可是房产证上还是我和我妹妹的名字共署,房产证上也没有约定比例。今年,我妹夫表示不再爱我妹妹了,我们也掌握了一些他想分手的背后的原因。我们觉得很失望,我妹妹更是成天哭泣。亲戚都觉得我妹妹应该和这样的男人离婚。但很担心,我妹夫会来瓜分这套房产。毕竟上海的房价已经不是2002年能够比的。请问,这套房产的一部分,会划分为我妹妹和我妹夫的婚后共同财产吗(按揭发生在她们婚后,虽然按揭全是我掏的,而且我也认为这套房子是我的,应该我来掏按揭)?如果真是这样,我妹夫可以瓜分多少,是按照现在的房价做价,还是当初的作价?法律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们该怎么办?我妹妹很后悔当初瞒着我把她的名字署到房产证上去,尽管当初她是为了把集体户口转过来。 急死我们了,天道不公啊!另外,如果法律允许他瓜分,我们该怎样规避,或者把损失降到最低?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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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灵剑江湖
发布于2015-05-2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