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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违约,要求退房

    我于2008年3月15日购商品房一套,并于当天签订购房合同并交首付款、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约定2009年1月15日交工,逾期2个月后交工可以退房,并且向购房者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后因其要加层在2009年春节前发短信说要推迟到2009年6月30日交工,我现在提出退房,开放商也同意,并于2009年4月27日写了退房申请。1、合同中的“已付房款”是否只是首付款还是连银行贷款支付的那部分也算在内? 2、开发商是否应赔偿我首付房款的银行利息?这个利息是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还是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我还能争取哪些损失赔偿?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违约金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hunter_mj

    发布于2015-05-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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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wwwqa 丨Lv 4
    你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可以申请退房。 “已付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支付的那部分;利息等同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1 2015-05-26 举报
  • 快乐男主妇 丨Lv 1
    申请维权,起诉
    +1 2015-05-26 举报
  • 同性同行 丨Lv 4
    你好! 可以申请退房。 “已付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支付的那部分;利息等同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1 2015-05-26 举报
  • 三山龙 丨Lv 3
    你好:链家地产张伟很高兴为你服务,可以申请退房。 “已付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支付的那部分;利息等同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1 2015-05-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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