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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科瑞德 丨Lv 1
    程序如下:(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公积金每年可以提有房产证的:A:本人姓名――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B:配偶姓名――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无房产证的:现在只要提供一份租房合同表示你现在租房支出比较大,然后带上你的身份证什么的就能提取出来,各地具体的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下你的公积金是那个银行的,咨询他们提取时需要的资料。
    +1 2015-05-25 举报
  • 红花舵主 丨Lv 0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合同原件。受理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购房发票及备案证明记载房价。
    +1 2015-05-25 举报
  • glawen 丨Lv 0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提取公积金准备材料时,要注意办理的时限。按规定,职工因购、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在该项住房支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办理。也就是说,提取公积金用作购买单位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时,要在一年的时间内提供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单位腾空房、已竣工集资房的,要在一年内提供《南宁市出售国有住房核定产权通知书》或《南宁市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此外,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限为一年。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限也是一年。而提取公积金用于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要在一年内,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1 2015-05-25 举报
  • yanhai15 丨Lv 2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 2015-05-25 举报
  • 624xn 丨Lv 3
    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屋的,提供1.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拍卖房屋的提供法院拍卖文件原件;2.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理时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契税发票记载房价。
    +1 2015-05-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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