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房产保全执行问题

    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2010年有一人向我借款100万元,经多次催讨不还,我向法院起诉,同时将他名下的店面及住房进行了保全。但在执行时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借款人在向我借款时早就已离婚,而且他和他老婆之间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店面及房产给他女儿,并有可能在司法局做过公证(公证不能确定)。但我们在房管所和土管局去查询,现在均为借款人所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上名字均为借款人单独一人)。执行时他老婆提出异议,店面和房子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归女儿所有,不能执行。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该店面和房子强制执行吗?谢谢! 北京市

    土地证 房产 房子 土地 举报

    提问者:没有结局

    发布于2015-05-2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果冻19 丨Lv 4
    离婚时前借的,可以执行
    +1 2015-05-23 举报
  • 别离刀 丨Lv 0
    若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可以执行。
    +1 2015-05-23 举报
  • 昵 称 丨Lv 4
    可以强制执行
    +1 2015-05-23 举报
  • 蓝梦在线 丨Lv 4
    可以来电谈谈细节
    +1 2015-05-23 举报
  • 清新愉快 丨Lv 0
    离婚是什么时候?
    +1 2015-05-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