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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DeliaYK 丨Lv 2
    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一) 住宅小区内经营设施的建设费用;(二) 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各种费用;(三) 各种与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和其他费用;(四) 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五) 按规定已经减免及其他不应计入价格的费用。
    +1 2015-05-22 举报
  • 电子与生活 丨Lv 2
    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招标前依据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测算建设成本、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作为标底,向社会招标,建设单位中标后到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认定手续。
    +1 2015-05-22 举报
  • huaxiongff 丨Lv 4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按规定包括下列内容:(一) 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二)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三)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四)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非营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五) 不超过(一)至(四)项费用之和2%的管理费;(六) 贷款利息;(七) 按照规定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八) 税金;(九) 不超过(一)至(四)项费用之和3%的利润。
    +1 2015-05-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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