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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手写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是买方,已通过中介签了二手房居间合同,但卖方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名字。他自己说是婚后买的,但产权是他一个人的,我不懂为什么不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我记得过去的房产证上写夫妻中一个人名字也属夫妻共有的。现在是不是有了新政策新规定了?什么时候有的?怎么规定的?居间合同上登记的也是他一个人名字,在共有人一栏划了斜线,表示无共用人吧?他到底有没有共有人?签居间合同时只有他一人到场签字,他手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房屋。请问此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有,如何证明买方是善意取得房产权的呢?如果他妻子日后发现他这种个人行为而出来反对,那么签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导致交易不成?那么我该如何应对?请高人指点,万分感谢! 北京市

    共有房产 二手房 房产 中介 举报

    提问者:127sfn

    发布于2015-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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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zshaihua 丨Lv 0
    1、你是善意购买的,不存在合同不生效的理由;2、交易完全合法。
    +1 2015-05-22 举报
  • 齐殿天下 丨Lv 0
    你如果善意取得可以享受产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需帮忙可以给我打电话联系我!
    +1 2015-05-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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