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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在松江有一套房子当时作为毛坯房租出去了三年

    您好。我在松江有一套房子当时作为毛坯房租出去了三年。现在两年了想终止合同。当初合同上写明了用途作为仓储,但允许租客简单装修并且工作需求临时住人。但租客就是用做住人并且在电话中也承认了用途为住人(有录音)。完提前一个月告知了租客。当时他同意。但是后来强行付租金要再住一年。并说若让他现在伴奏就要付两万装修费。合同中写的是违约付一个月租金为违约金。请问我现在可以强行收回房子并且不付两万块吗?我该怎么办?房子急卖。 北京市

    违约金 装修 房租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没毛的牙刷

    发布于2015-05-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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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梨园馆主 丨Lv 3
    您可以书面通知他卖房,告知他有优先购买权,写明给他半个月——1个月时间答复您,如果超过期限不给回复或者不购买,您要求他搬走。如果租赁合同对于装修问题未涉及,而他要求两万装修费,您可以要求他恢复原状。
    +1 2015-05-21 举报
  • landlist 丨Lv 4
    你好!可以收回。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违约金。
    +1 2015-05-21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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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ntongwz 丨Lv 4
    具体要看了合同条款才能确定。
    +1 2015-05-21 举报
  • redearth1 丨Lv 3
    最好先找律师审查合同处理。
    +1 2015-05-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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