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请教关于房屋质量纠纷情况案件

    我叫**,08年一月份起诉立案,09年8月6日法院才给我判决书。 06年7月份,我让几个街坊盖房,07年6月份,我发现建好的房子整体质量有问题,通过协调不成我就起诉了。起诉后,申请法院对房屋进行鉴定,经新乡市危房管理站鉴定,质量不合格,不能正常使用。要求被告维修和赔上。 04年4月30日,**与我村村委会签订了村原小学校址土地承包合同。我在04年5月6日从**手里转租长14米、宽13米,也就是四间房屋的地皮,后委托被告四个人建房,先后支付他们6.2万元建房款,后来出现质量问题起诉,开庭时,我递交了**的承包合同,转租**6万元的地皮款的收条,四个被告收到我6.2万元的建房款有收条。起诉前我委托调查被告建房及有质量问题的情况被告也承认是给我盖房,承认有质量问题。但是法庭上被告要赖说地皮和房子是他们开发房地产卖给我的,还提供了一个村镇规划许可证,最后还真就判决什么都不是我的,给我驳回了,被告在我起诉后偷着补办了一个规划用地许可证,且一起建房32间,只有我的四间有规划用地许可证。)。请问我上诉还需要添加什么证据吗? 北京市

    地产 购房 危房 转租 举报

    提问者:dgerrghhh

    发布于2015-05-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libabalala 丨Lv 0
    如果有新证据可以添加。
    +1 2015-05-18 举报
  • 吉古吉古 丨Lv 4
    你好这个问题还是问问律师最好
    +1 2015-05-1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