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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征收问题

    1。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幢房产后转为私人拥有该房产,那么以该房产投资,开一间租赁公司,对外出租该房产,以公司名义交纳房产税,还是以个人名义交纳房产税??? 2,交纳房产税,该房产应该以从价计征,还是应该按照租金收入来计征房产税??? 3。如果按照租金收入来交纳房产税,那么没有出租的房产,该如何交纳该房产税??(假设该房产1000万,面积30000平方) 4。如果按照租金收入来交纳房产税,交纳房产税的同时,是否同时交纳(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等流转税)??那么该公司在收到租金时,做了收入,是否还应该交纳地税的这些流转税????如果需要交纳,不是重复征税吗???如果不交纳,应该如何反映??? 北京市

    地产 营业税 租房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soray

    发布于2015-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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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记忆出口 丨Lv 3
    好评率:33%1,以个人名义。该房产已转入个人名下!2,肯定是以年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3,没有出租出去的房产,如果没有用于生产经营,则不用纳税;如果有使用,得看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是使用人负担。4,楼主的逻辑有点乱。如果已确认转入个人名义,则肯定要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加上房产税,若该房产在县城的话综合税率为20.4%。(按次)假设是企业,则只交房产税,营业税等其他税种按月申报,年终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不存在重复征税。各个税种的征税对象不同而产生的。房产税是针对生产经营的房产征收的财产税。营业税是针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你出租房子就是)、劳务征收的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是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影子税,交了这三税之一,就必须缴纳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收入征收的税。征税对象不同,税率不同,当然就不存在重复征税。
    +11 2015-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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