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需做房屋过户

    我老公和我结婚时,他属于再婚并有几个子女,我与老公婚后育有一女,13年后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产证的名字是老公的,买房13年后也就是结婚26年老公病逝,病逝前两个月他写了一份“自立遗嘱”,明确他过逝后房子由我一人继承,但是现在我要过户,自立遗嘱公证处不认,这叫我怎么办?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徐秋实

    发布于2015-05-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襄 儿 丨Lv 4
    一般自书遗嘱的效力,基本上是不被认可的,但是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的问题,那就是通过法院确认遗嘱的效力,若是真实意思表示,且是死者亲笔书写的话,是会被法院认可的,那样的话,你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其次,因为你们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的比例,那么你老公所占的份额是50%,这部分份额按照继承顺序来说的话,是由配偶父母子女来共同继承的。故你对房子的份额是很大的,你也可以通过协商,让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让你一人继承所有份额,那样的话,你也可以去办理过户。若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1 2015-05-17 举报
  • shoubuliao2 丨Lv 3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1 2015-05-17 举报
  • 姑苏e族 丨Lv 4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1 2015-05-17 举报
  • ELLEBOY 丨Lv 4
    向法院起诉。
    +1 2015-05-17 举报
  • 小景子 丨Lv 0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1 2015-05-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