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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协议中的一些问题

    我是租户,正常租用房东的房子。 房东三天两头让中介待人来看房。请问我有义务配合吗? 房东答应保证在卖出房子后仍不影响我租住,也就是说,我租房协议的甲方变成新房东了,请问这在法律上如何规定?是否属于房东违约?该如何索赔? 如果新房东提高租金,而老房东只是口头答应不影响我的利益,那么我是否可以在老房东解除合同前,先与新房东签好租金合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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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wjun555

    发布于2015-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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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gerrghhh 丨Lv 0
    合同法里面 有个术语 叫 “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子卖了,但是你的租房合同仍然有效。房东在买房的时候,有义务通知买主此房产在出租中。新房东不得要求你结束合同,他只能要求卖方承担损失。 租房协议在有效期限内 ,你不用担心法律上的这些问题。至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好还是跟房东,买房子的人三方沟通。合同到期后,涨不涨租金,那就没办法了。 房东经常带人来看房,你可以提出要求。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物,相对于你 就是保证你合理的生活和休息,如果被打扰,可以提出请求要求房东在不打扰你休息的情况下来看房。或者要求赔偿损失或降低房租等 。但是建议友好协商解决。
    +10 2015-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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