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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面转让租赁纠纷

    本人于2012年10月15日交付一店面,谈妥的转让费为57500元整,截止2013年4月的租金按每月2760元计算,交付当日承转方支付10000元作为定金,之后一直拖欠其他费用,多次催讨下仅在2012年11月7日支付一笔10340元(对方称为房租),之后以各种理由拖欠应支付款项(比如公司还在审批,在外出差等等)并拒不签署转让租赁协议,最终于2013年1月1日确定退租。对方现要求退还13000元,请问合理吗?合适的退款多少为宜呢?对方声称如若不答应,要将本人以商业诈骗罪起诉,进入刑事程序,请问能否成立?请尽快答复,不胜感激! 北京市

    定金 房产纠纷 租房 房屋转让 举报

    提问者:fineyzhang

    发布于2015-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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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grt627 丨Lv 0
    你交付店面完毕,视为你已经履行合同。对方以各种借口不继续履行合同,是他们违约。至于转让费等金额怎么交付,按照你们合同约定的方式。民事纠纷,不可能进入刑事程序的
    +1 2015-05-16 举报
  • 无极千手 丨Lv 1
    按合同约定处置
    +1 2015-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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