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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买的房子,我自己付了36万,前夫代款了18万

    离婚后买的房子,我自己付了36万,前夫代款了18万,写的前夫的名字,我可否要回房子 北京市

    房子 举报

    提问者:*雨希千寻

    发布于2015-05-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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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水晶蓝妹妹 丨Lv 0
    你好!可主张合法权益。
    +10 2015-05-06 举报
  • 雪域驿站 丨Lv 3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10 2015-05-06 举报
  • 那是你想多了 丨Lv 4
    您好,看证据情况。
    +1 2015-05-06 举报
  • qq6qq 丨Lv 0
    你好,是否可以要回房屋,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现有的证据材料。36万是债权可以要求归还。
    +10 2015-05-06 举报
  • oujianping 丨Lv 0
    你好,离婚后买的房子,且产权登记在你前夫名下,应属于你前夫的个人财产。但你对该房享有36万的债权,可以向其主张该笔债权。
    +10 2015-05-06 举报
  • 乱捣家族 丨Lv 2
    很难,除非有共同购房协议之类证明文件,否则最多认定为借款
    +10 2015-05-06 举报
  • wangyitongsy 丨Lv 0
    有付36万的证据吗?付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有没有书面材料?可以与律师电话联系
    +1 2015-05-06 举报
  • 明德在线 丨Lv 2
    在他名下的,应是他的房产,你可要求返还你的出资
    +10 2015-05-06 举报
  • 成都小房奴 丨Lv 3
    情况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10 2015-05-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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