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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过户 我的房子现在的房产证是单位的名字土地证上是国有出让我现在去过户他们要我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不给我提供证明材料我现在该怎么办 北京市

    土地证 安置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玩童王

    发布于2015-05-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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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m1n2b3v4 丨Lv 1
    你可以这样试一下,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单位的名字,所以你直接找到单位,去和他们协商,叫他们把房产证过户给你,当然这是为唯一的一种做法,肯定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1 2015-05-02 举报
  • rainstory1 丨Lv 1
    且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住宅或商业都有明确),一个是房管部门的住房改革办公室,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均属于国有资产:享受公有住房是一种特定的福利),总证齐全(土地使用证,要办国有资产的处置,可能性不大、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已办理到单位名义下)的情况下,一个是国资局,还有只办理你个人的双证,要经过两个部门批准,且规划的各类经济指标已批准(也就是说该幢楼或地块的房屋办公。具体的操作要通过沟通或者部门协调,如果能按相关规定通过当地财政部门的国资局批准、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联建宿舍等未处置前,如果上述住房要分割到户(给符合货币分房政策,当然是可以处置给个人的,且给出同意处置国有资产的意见。公有住房,它要发“某某单位某某等**位不再享受货币分房政策的文件”(后附享受上述房屋的具体详细名单),一办产权管理部门会要求你们单位的人一起去办。我个人平时接触当中,注,它要发一个名单跟房改办的名单
    +1 2015-05-02 举报
  • 中年先锋 丨Lv 0
    没办法 那房根本不允许 买卖。。 他们要你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 说明你那单位是国有企业!
    +1 2015-05-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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