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终秦皇岛楼市白皮书之政策篇

海港区范围内存量房(二手房)限购

海港区存量房执行限购政策,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限购2套;针对符合政策的特殊人群,如现役军人购房、非当地户籍大学毕业生、长期在本地工作生活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等人群限购1套。

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

秦皇岛全面开展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具体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包括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包括预售商品房抵押、存量房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全面开展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除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交易双方全部成交价款均纳入监管范围。

北戴河新区楼市限购新政

关于北戴河新区范围内限购政策的进一步说明,针对现役军人、非当地户籍大学毕业生、原籍为本市户籍居民、由本市迁出的外地就学的学生,非当地户籍居民为本市退休职工以及对中央、省直部门驻秦皇岛地区派驻单位的非本市员工等五类特殊人群,可视为本地居民,限购2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60万

2019年4月1日起,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办法进行调整,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且不超过贷款额度和还贷能力。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自2019年4月1日起,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做调整,取消子女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政策、取消物业费提取政策、取消全款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下住房多次提取政策,以及规范重大疾病提取政策。

《秦皇岛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实施方案》出台

秦皇岛市一般登记 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务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精简合并申请材料等六项重点任务和目标。

房屋信息有望全市联网!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国篇

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推进

1月2日,国务院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要求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承接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非首都功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立连接雄安新区与京津及周边其他城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之间的轨道和公路交通网络。

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

2月25日,国新办举行坚决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副主席表示要继续紧盯房地产金融风险,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按揭贷款继续实行审慎的贷款标准。

3月12日,住建部部长在“部长通道”回应社会关切时表示,2019年住建部将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楼市大起大落。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

加大户籍制度改革

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多措并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结构性去杠杆,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输入性风险。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要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

(图片来源:中指研究院)

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尽快提出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房地产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审议,确保完成党中央确定的2020年实现税收法定的任务。

工程建筑项目审批时间缩短

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今年上半年,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深化“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

2019年5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意见,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意见指出,继续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严格保障标准,实物配租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可将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长期租赁作为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同时,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实物保障以配租集体宿舍为主,以小户型住宅为辅。按照国务院规定开展试点的城市,企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可建设公租房,面向本单位职工出租,促进职住平衡。加强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对此,一位TOP10房企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本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房地产的表述,没有超出房企之前对房地产政策的预期,只是重申了政策面的大方向,即不严格也不放松。这说明,中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而是把房地产作为长期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

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8月1日电,央行近日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

央地政策齐发严防资金违规流入房地

8月以来,中央及地方明确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调控已超20次,无论是监管领域还是整治力度均持续升级。《经济参考报》记者从银保监会及多地监管部门获悉,对房地产金融将进行全方位监管,把控楼市资金“水龙头”,其中压降表外资金绕道输血房地产、防止房地产行业占用过多信贷资源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的监管重点。同时,继北京、浙江近期出台文件整治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后,多个热点地区对于银行信贷流向监管细则也在酝酿中,近期有望出台。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新规

中国人民银行8月25日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另外,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台

土地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意义重大。 9月2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定向降准实施 500亿元流动性支持城商行

根据央行此前公告,为促进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额外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10月15日和11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 9月16日全面降准实施后,定向降准将于今日首次实施,除享有此前全面降准释放的流动性外,省内经营的城商行将迎来500亿元流动性增量。

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公布

为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28日公布《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自1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工程建设领域行使法定的行政处罚权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享有的自主决定权。

央行第二次定向降准实施

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实施第二次“定向降准”,前次约释放资金400亿元。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定向降准释放的数百亿元资金或难以应对税期高峰和大额缴款,流动性边际调节仍有必要。

大力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在去年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查处和曝光的基础上,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下,开展了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

统筹做好房地产金融调控

12月13日,人民银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行长易纲及党委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和总体要求,对做好明年金融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民银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形势判断和对经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六部门规范租房市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25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简称《意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前应当出具收费清单,列明全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多地落户限制放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 《意见》指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中央多部门重申“房住不炒”

今年以来,中央层面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定楼市态度坚决。从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再到12月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多次重申“房住不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明年房地产市场定下基调,延续“房住不炒”定位,楼市调控不会放松,依然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调控目标。

制作:秦皇岛房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