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办 招生安排
一、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乌市128 、乌市129 、乌市109 、110 、111 、112 六所 实行六周岁 。部分区属 由于学额过于爆满,经高新区(新市区) 局批准,招生年龄段可适当提高,但不能超过7周岁。
二、 招生时间:8月13日至8月16日。
三、 招生要求:
招生不得进行智商测验,不得要求家长领孩子到医院测查。对 内民族家长自愿将孩子送到汉语系 的应给予支持和解决。各校不得以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 办班等各种名目进行乱收费。
四、 报到时间:
各 内常住户籍子女 报到时间为8月13 日-14 日。
流动人口子女 报到时间为8月15日至16日。8月15日上午招收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尚有 则8月15日下午招收2009年11月30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如尚有 则8月16日上午招收2010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班额已满,由 将2010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按要求进行登记,报 局 科统一安排,家长、学生于8月17日到原登记 领取 安排通知。
五、报到时需提供材料:
1、父母及子女户籍证明(原籍 本原件);
2、有效居住证、房产或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 (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
4、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