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组合贷款,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广西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和商业性贷款的规定。那么广西组合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
广西组合贷款申请流程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广西组合贷款的申请流程: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的资料。
2、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的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一种是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第二种是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的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银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
广西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广西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为:
1、借款人具有合法身份,也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
2、借款人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这点根据区域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符合当地的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组合贷款。
当我们广西的购房者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就可以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它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的。注意啦,组合贷款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高上限才可以使用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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