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5月1日起武汉新规 卖房必须公示物业收费标准

荆楚网2014/04/30 08:51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买房时,售楼员口头说物业费只要1.5元/平/月,交房时物业费就变成3元!这种“不靠谱”相信不少购房者都经历过。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前期物业统一招投标平台启动会上获悉,以后在买房时,物业收费标准都要“明码标价”。

记者从会议获悉,明日起(5月1日),武汉总面积20万方以上的小区,须公开招投标确定物业公司(本报4月22日曾报道)。据现行规定,小区要先确定物业公司,才具备销售资格。这意味着在购房时,物业服务价格等中标信息(包括20万方以下的小区),都已通过招投标平台公开发布。在买房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出示物业中标合同,不能只听开发商“忽悠”。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统一招投标平台运行后,将要求开发商,在售楼部公示入住后物业收费标准。

同时,开发商和物业签订的合同中,还必须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具体范围及坐标,并对所有业主公示,避免开发商或物业将公共区域占为己有。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